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从犯怎么定
2022-11-14 09:18:53 新视野资讯
在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是非常多的,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是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的犯罪,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有主犯、从犯、胁从犯等的区别,而不现的犯罪分子,量刑的标准是不一样的。刑法规定从犯是可以从轻、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。
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从犯怎么定
依据《刑法》的规定,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的从犯,是指在销售假冒商品的商品中起到次要作用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,例如负责对假冒的商品进行储存管理的人、生产假冒商品时放哨的人等。
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表现如下:
1、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;
2、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;
3、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;
4、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七条 【从犯】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,是从犯。
对于从犯,应当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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